寧人社規〔2010〕12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0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16號)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就我市201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583元;上限為10905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58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16.6元。
(三)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參加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單位和職工,其繳費基數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同步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47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維持不變。
三、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991元計算。
四、本通知從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
二О一О年九月三十日